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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务器上的货币转换:节省国际业务费用 (云服务器上的文件怎么下载到本地)

对于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来说,跨国货币转换可能是耗时且昂贵的。传统的银行汇款费用高昂,而且通常需要数天甚至数周才能处理。但是,借助云服务器,企业可以访问即时、廉价的货币转换服务,从而节省国际业务费用

云服务器的优势

云服务器提供以下优势:

  • 即时处理:云服务器可以即时处理货币转换,从而避免了传统银行汇款的延迟。
  • 低廉的费用:云服务器通常比银行收取的费用更低,并且一些提供商甚至提供免费转换。
  • 安全性:云服务器采用高级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资金和信息。
  • 全球覆盖.45%200 多个国家覆盖即时处理

    结论

    对于需要进行跨国货币转换的企业来说,云服务器是节省费用的理想解决方案。云服务器提供即时、低廉且安全的转换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大幅节省国际业务费用。通过比较不同的云服务器提供商,企业可以选择最适合其需求的提供商,并从其全球覆盖和先进的安全措施中受益。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刑事风险(转载)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名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

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及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明确指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笔者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组织者存在巨大的刑事风险。

一、《通知》对虚拟货币法律地位和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交易的媒介,其本身并无价值。

之所以被人们普遍接受是货币所代表的财富,而这种直接对应关系,是因为有政府的信用担保。

而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并不是主权国家的政府,也没有国家信用的担保,不具有财富载体的法律地位。

(一)明确了虚拟货币的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对相关行为的定性。

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或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买卖,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

(四)相关交易活动,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这里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对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的打击力度

虚拟货币的发行,没有政府的信用担保,容易成为财富掠夺的工具;虚拟货币的炒作,容易被操纵,造成广大“投资者”巨大损失,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

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通过交易可以随意漂白资金的原始来来源,达到洗钱的目的,助长相关犯罪活动。

从国家层面上看,虚拟货币的热炒,已经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人民群众的财富安全和 社会 稳定,必然会遭受全链条行政干预和刑事打击。

(一)在原始取得环节,严厉打击“挖矿”

2021年9月,11部门联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发改运行〔2021〕1283号《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要从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等基础数据,梳理排查存量项目与在建新增项目。

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

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从电力供应,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角度,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二)交易与兑换环节,严格禁止,依法取缔

1.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

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

严禁制作、发布和代言虚拟货币的相关广告

2.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禁止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

3.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三)涉及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刑事风险

公 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

可见,随着虚拟货币的热炒,不断积累着金融安全风险, 社会 稳定风险和 社会 财富的风险,对相关行为的刑事打击已经在路上,刑事风险陡然上升。

三、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可能涉嫌的罪名

涉及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中容易涉及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对象。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投资经营虚拟币的名义,拉人头,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虚拟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二) 集资诈骗罪,在虚拟币业务中,虚构挖矿,或者组建平台等活动,吸收不特定的人的资金后,肆意挥霍,导致资金不能返还,或者携款逃避,或者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数额达到10万元的,则构成犯罪 。

(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投资“挖矿”为由,或者组建虚拟币交易平台等,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宣传,许诺一定期限内,获得固定收益的,如果吸收的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就会构成犯罪。

(四) 诈骗罪,以推销某虚拟币的投资套餐为由,或者利用非法设立的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通过控制交易活动,虚构行情,修改交易数据和交易价格,直接进行“割韭菜” 。

五)非法经营罪,通常是方式有。

组建虚拟货币的交易盘,或者作为国外虚拟货币交易盘的代理,以期货交易的方式,组织投资者进行买涨买跌的交易活动,收取手续费。

目前,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虽然我国监管机关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

(七)开设赌场罪,主要集中于为赌场提供人民币与虚拟币的兑换环节,根据刑法的共犯理论,而涉嫌开设赌场罪。

通常是行为人明知某 游戏 平台为网络赌博平台的情况下,仍向平台申请做虚拟 游戏 币兑换代理商,为网络赌博人员提供买卖虚拟币及资金结算服务。

网络虚拟货币虽不能完全等同于货币等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在特定的场合下,行为人可以通过对虚拟货币的占有实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

因此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诈骗行为,同样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具有相当的 社会 危害性,也应当作为犯罪予以惩处 。

虚拟币受法律保护吗虚拟币盗骗算不算犯罪

第一,虚拟币,比如比特币等,或者一些 游戏 、网络货币,如QB,某 游戏 金币等都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只要个人合法取得,就受到保护第二,国家所禁止的交易,特指在国内禁止炒作、交易该虚拟币。但是禁止交易不代表该虚拟币本身违法或者没有价值

举个例子:例如比特币,我国拒绝承认任何区域链块币,也禁止交易和服务,但是这不代表比特币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在国际交易体系中,比特币在部分地区是获得认可的,而且也有对应的价值尺度当他人盗窃比特币或者骗取比特币时,国家依然会按照盗窃罪或者诈骗罪论处,金额需要核定。目前我国禁止的是虚拟币的交易、定价等,但不是禁止虚拟币本身的价值和持有,只要该币不被定义为非法,那么就是合法的同理, 游戏 货币同样被认定为合法财产,只是国家禁止其交易而已,而不影响因对虚拟货币侵害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线交易的虚拟币种涉嫌传销是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以及传销等相关刑事犯罪。

(1)目前没有法规对交易平台进行规范,但是交易平台也应尽到审核义务,例如,在上线交易各种网络虚拟货币时,应审核该币是否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虚拟货币。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线交易的币种涉嫌传销,但为了收取提成,还为该币种提供交易服务,推动其发展,一旦该币种被认定构成传销,交易平台或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账户上存储了客户大量资金,但是,各家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并无获批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这使得交易机构面临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

2017 版《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 ) ,列举了虚拟货币和传销货币的几种区别:(1)从发行方式上看,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2)从交易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由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3)从实现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其本质跟 Q 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一、虚拟货币平台涉嫌诈骗的行为通常出现在两个环节,一是发币环节,二是交易环节。

其一 在发币端,应审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是否具有真实的价值属性。

一般而言,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数字资产,鉴别其是否具有价值真实性的关键在于虚拟货币是否具有去中心化的流动性,即虚拟货币的存在以及流动是否依赖于中心化的平台本身。

如果是基于以太坊、波场等主流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虚拟货币,其本身是具有去中心化特征的,这类虚拟货币在上链后可以和所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币币交易;如果平台发行的所谓虚拟货币并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虚拟货币本身可能只是一行程序代码,且虚拟货币无法脱离平台进行流动,则这类虚拟货币只能称之为“平台币”或“空气币”,在平台服务器关闭后,这类虚拟货币也将随之消亡。

实务中,如果平台发行的是没有任何实体价值或服务支撑的,且并非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虚拟货币,那么可能会因为提供了不具有真实价值的商品或服务而被认定为采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进而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其二,在交易端,应审查平台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具有操纵、控制虚拟币价格的行为。

虚拟货币的交易应当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其价格的涨跌完全由市场决定。

如果人为干预甚至完全控制虚拟币的价格,则市场定价机制完全失去意义。

实践中,平台操纵、控制价格也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平台方通过技术人员修改后台参数,设定交易价格的上限和下线,即以划定价格交易区间的方式控制币价的涨跌幅。

第二种情况,平台方通过技术人员修改后台数据,直接修改虚拟币价格,完全掌控虚拟币价格的上涨与下跌。

笔者认为,两种情况都存在操纵、控制币价的因素,但在定性上应当加以区分。

第一种情况下,平台并没有直接控制虚拟币的价格,只是仿照股票交易市场的涨跌幅机制,为虚拟币价格设定了涨跌幅。

从主观方面考量,平台要求技术人员这样做的目的,通常是为了维护币价的稳定,防止由于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导致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进而导致平台崩盘。

这种情况下,平台方控制币价涨跌幅的行为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是为了维持平台运营的稳定性,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而第二种情况则不同,平台直接控制虚拟币价格的行为,导致了市场博弈行为对价格涨跌影响的完全失效,虚拟币完全由平台定价。

如果平台方滥用这一技术手段,可能导致平台通过“先拉盘、后砸盘”的操作方式,造成表面上投资者因市场“熔断”而大面积亏损的假象,事实却是平台实控人非法占有了这部分“亏损”。

这种情况下,平台方要求技术人员操纵价格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可能认定为诈骗罪的。

一般而言,平台实控人发币及经营平台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平台的持续经营,则其取得的资金应当是大部分用于平台的持续运营,少部分按照既定规则用于分红。

因此,“经营性”用途应认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一观点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因此,“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常不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资金为平台实控人直接占有后,并没有投入平台运营或只有少量资金用于运营,绝大部分被实控人用于挥霍、奢侈性消费或为了实现资金占有而进行了非法转移,则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资金用途、去向的审查应当遵循“比例原则”。

如果是大部分用于经营,存在小部分奢侈性消费的情况,也不应以偏概全地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

综上所述,技术人员由于参与到了虚拟货币平台从发币到交易再到收益分配的多个环节,其客观行为、主观故意均会对案件是否构成诈骗的定性产生影响。

辩护人应当从技术服务的多个角度切入,结合案件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案件整体上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案件不构成诈骗罪,则应当审查案件整体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非法经营罪,审查技术人员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犯罪。

区块链怎么认定上链的人(区块链上链是什么意思啊)

上链是什么意思?(区块链上链是什么意思)

1、上链是什么意思?。

2、手表自动上链是什么意思。

3、机械表上链是什么意思。

4、nft上链是什么意思。

1.所谓上链其实就是上链登记,上链后就可以查看公司或企业的每个明细。

2.上链其实和区块链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上链后加强国际金融交易,对企业前景有帮助。

3.区块链不仅可以在数字货币中交流使用,还可以运用到多种项目和领域中。

上链是什么意思?最近在一个叫中芯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的上链了,哪位老司机能指教一下什么叫上链啊?

上链本质上是将看不见的东西让他变得清晰可见。

例如,在医院住院,出院的时候需要去排队办理很多手续,比如说打印住院期间的流水明细,比如说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比如说去办理医保结算等等,没有半个小时,这些手续办不完。

因为一旦你办理完出院手续,事实上相当于医院这部分的程序就走完了,当涉及到医保结算的时候,这就不单是医院这一个系统的事了,还涉及到医保的系统,目前这两个部门的数据系统无法直接对接,所以需要自行排队办理。

而区块链可以提供一种分布式记账的模式,大家可以在密码学知识的保护下,既把数据与其它公司、系统、部门共享,又能保证数据为自己所有,通过分布式记帐,达到跨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实时结算。

上链后所有的信息都公开透明,任何信息都可以在区块里面查询到。

如何定义区块链?区块链的应用场景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认为区块链是一种万能的技术,无所不能,多少有点把区块链技术神话了!

在区块链技术的定义上,美国学者梅兰妮斯万在其著作《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定义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公开透明的、去中心化的数据库。

区块链定义:狭义VS广义

至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自然要结合区块链具有的区别于其他技术体系的特点来说。

区块链技术特点包括:

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在全球各地、能够协同运转的数据库存储系统,区别于传统数据库运作——读写权限掌握在一个公司或者一个集权手上(中心化的特征),区块链认为,任何有能力架设服务器的人都可以参与其中。

来自全球各地的掘金者在当地部署了自己的服务器,并连接到区块链网络中,成为这个分布式数据库存储系统中的一个节点;一旦加入,该节点享有同其他所有节点完全一样的权利与义务(去中心化、分布式的特征)。

与此同时,对于在区块链上开展服务的人,可以往这个系统中的任意的节点进行读写操作,最后全世界所有节点会根据某种机制的完成一次又依次的同步,从而实现在区块链网络中所有节点的数据完全一致。

今年初,区块链这一名词开始进入大家的生活中,上至国家领导,下至跳广场舞的大妈都知道这个名词,这一名词的广泛被知是由比特币带来的。

众所周知,比特币最初的几十个只能换一个披萨到巅峰时候的多美金一个,暴涨了何止千倍,由此也造福了一大批土豪,目前有区块链技术产生的虚拟货币日渐走入大家的生活,许多人都加入了炒币行列,经常听人说,买对百倍币,单车变跑车,一币一嫩模,可想而知,其中是多么的吸引人。

08年开始,各种应用于区块链技术的游戏也火爆了起来,诸如养成类(网络莱茨狗,360区块猫),挖矿类(网易星球,虚拟地球,公信宝),这些以区块链的名义吸引着大家的加入,当然也不乏一些确实靠谱的,这就需要大家仔细辨别了。

区块链(Blockchain)是一种将数据区块有序连接,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其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技术。

通俗的说,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无需第三方背书情况下实现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的公开透明、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可追溯。

区块链作为一种底层协议或技术方案可以有效地解决信任问题,实现价值的自由传递,在数字货币、金融资产的交易结算、数字政务、存证防伪数据服务等领域具有广阔前景。

数字货币

在经历了实物、贵金属、纸钞等形态之后,数字货币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方向。

相比实体货币,数字货币具有易携带存储、低流通成本、使用便利、易于防伪和管理、打破地域限制,能更好整合等特点。

比特币技术上实现了无需第三方中转或仲裁,交易双方可以直接相互转账的电子现金系统。

2019年6月互联网巨头Facebook也发布了其加密货币天秤币(Libra)白皮书。

无论是比特币还是Libra其依托的底层技术正是区块链技术。

我国早在2014年就开始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制。

我国的数字货币DC/EP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央行不直接向社会公众发放数字货币,而是由央行把数字货币兑付给各个商业银行或其他合法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社会公众供其使用。

2019年8月初,央行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国家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

金融资产交易结算

区块链技术天然具有金融属性,它正对金融业产生颠覆式变革。

支付结算方面,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体系下,市场多个参与者共同维护并实时同步一份“总账”,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完成现在两三天才能完成的支付、清算、结算任务,降低了跨行跨境交易的复杂性和成本。

同时,区块链的底层加密技术保证了参与者无法篡改账本,确保交易记录透明安全,监管部门方便地追踪链上交易,快速定位高风险资金流向。

证券发行交易方面,传统股票发行流程长、成本高、环节复杂,区块链技术能够弱化承销机构作用,帮助各方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交互共享通道,发行人通过智能合约自行办理发行,监管部门统一审查核对,投资者也可以绕过中介机构进行直接操作。

数字票据和供应链金融方面,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目前的供应链金融很难惠及产业链上游的中小企业,因为他们跟核心企业往往没有直接贸易往来,金融机构难以评估其信用资质。

基于区块链技术,我们可以建立一种联盟链网络,涵盖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商、金融机构等,核心企业发放应收账款凭证给其供应商,票据数字化上链后可在供应商之间流转,每一级供应商可凭数字票据证明实现对应额度的融资。

数字政务

区块链可以让数据跑起来,大大精简办事流程。

区块链的分布式技术可以让政府部门集中到一个链上,所有办事流程交付智能合约,办事人只要在一个部门通过身份认证以及电子签章,智能合约就可以自动处理并流转,顺序完成后续所有审批和签章。

区块链发票是国内区块链技术最早落地的应用。

税务部门推出区块链电子发票“税链”平台,税务部门、开票方、受票方通过独一无二的数字身份加入“税链”网络,真正实现“交易即开票”“开票即报销”——秒级开票、分钟级报销入账,大幅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有效解决数据篡改、一票多报、偷税漏税等问题。

扶贫是区块链技术的另一个落地应用。

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公开透明、可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实现扶贫资金的透明使用、精准投放和高效管理。

存证防伪

区块链可以通过哈希时间戳证明某个文件或者数字内容在特定时间的存在,加之其公开、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性为司法鉴证、身份证明、产权保护、防伪溯源等提供了完美解决方案。

在知识产权领域,通过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签名和链上存证可以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进行确权,通过智能合约创建执行交易,让创作者重掌定价权,实时保全数据形成证据链,同时覆盖确权、交易和维权三大场景。

在防伪溯源领域,通过供应链跟踪区块链技术可以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农产品、酒类、奢侈品等各领域。

数据服务

区块链技术将大大优化现有的大数据应用,在数据流通和共享上发挥巨大作用。

未来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都将产生海量数据,现有中心化数据存储(计算模式)将面临巨大挑战,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边缘存储(计算)有望成为未来解决方案。

再者,区块链对数据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机制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高质量,这成为大数据、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一切数据应用的基础。

最后,区块链可以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多方协作的数据计算,有望解决“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问题,实现数据流通价值。

针对当前的区块链发展阶段,为了满足一般商业用户区块链开发和应用需求,众多传统云服务商开始部署自己的BaaS(“区块链即服务”)解决方案。

区块链与云计算的结合将有效降低企业区块链部署成本,推动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

未来区块链技术还会在慈善公益、保险、能源、物流、物联网等诸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区块链”这三个字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彻底被点燃,风头盖过了一切事物,有人说这是新时代的到来,过去的已成为古典的,还有人说一切都是炒作,终究是个泡沫。

其实区块链技术并不是一个新生的概念,早在过去两年就已经开始被应用到很多行业之中,比如电子签名。

近日,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e签宝向新芽NewSeed透露了区块链应用的最新进展。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e签宝产品中主要应用于存证和出证两方面,应用的场景包括版权保护、在线签约、网页取证、电话录音、邮箱存证等方面。

以网络作品维权举例,由于网络维权一般采用事后取证的方式,并没有在证据产生的过程中进行实时确权,所以整个确权过程耗时长,取证难度大、成本高,举证、溯源都异常困难,没办法满足网络作品传播快、数量多的特点。

e签宝的基于时间戳+区块链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方案,从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开始,就实时固化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并通过同步于国家授时中心的时间源服务,给网络作品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戳,证明电子文件在某个时间段没有被篡改。

而区块链技术则可以在网络中建立点对点的信任,确保所有的区块链节点都能记录完整的版权确权和交易记录,并且可以溯源,真正实现防抵赖防篡改,实现了一种分布式的信任基础设施。

创始人兼CEO金宏洲认为,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数据存证、出证的工作效率,以及当事人的身份可信度,降低了信任成本,但并不能取代原先的中心化的公钥加密技术,两者应是互为补充的状态,通过这两者的搭配,从而为用户提供实时、可靠的确权方案。

接下来,e签宝也将着重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平台,金宏洲表示,数据存证、出证只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较粗浅的应用,是实现区块链技术落地的第一步,而实现真正的智能合约则是第二步。

“智能合约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电子合同,它指的是一种过程,从合约的缔结到确认再到最后的执行。

”金宏洲解释道。

从技术层面看区块链并不是一门全新的技术,而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智能合约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具体而言,区块链技术是一种通过去中心化、高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

由于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数据存储”、“可追溯性”、“防篡改性”、“公开透明”等优势特点,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解决数据领域的数据真实性、安全性与开放性问题,通过建立可信任的数据管理环境,防范和避免各类数据造假、篡改、遗失等数据管理问题,促进数据的高效共享与应用。

实践探索过程中,区块链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尤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断赋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

促进交易数据共享和交易见证

促进交易数据共享

当前不同交易中心数据不互通,存在不同交易中心主体信息需要重复录入、评标过程投标人提供的场外业绩验证困难、同一人员重复担任项目经理排查难、交易主体失信成本低等问题。

建立基于区块链的跨地区的主体库可以很好地缓解上述问题。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特性可有效保障数据的实时或准实时共享,可减少主体信息重复录入操作;利用区块链信息不可篡改可保障数据在链上流转过程的真实性,区域联盟内的投标人业绩直接取自链上数据使得假业绩无所遁形。

同时通过区块链的投标行为数据共享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数据基础。

基于区块链的交易见证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文件指出需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但目前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见证以人工现场见证为主,见证力度有限,对人力资源占用高,见证效果有限。

传统的数字化见证系统因其中心化特点事后数据容易被篡改,且数据在存储、迁移过程容易损坏或丢失,从安全性可用性上都存在一定缺陷。

利用区块链分布式、难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对每个交易环节产生的数据进行固化存证,通过时间戳技术、摘要算法、电子签名技术准确记录数据产生的时间、内容、数据来源。

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对于简单的结构化数据可直接将数据保存在区块链上,对于非结构化的版式文件、视频、音频的等大文件通过区块链保存其摘要信息,原文件通过分布式文件存储服务进行保存。

当交易存在纠纷或者问题的时候,区块链可提供一套可信的交易过程数据,厘清交易主体各方的责任。

实现全环节风险防控、全过程可溯可查、全方位服务提升的目标。

促进电子保函费率合理化

促进投标企业金融服务和企业融资

促进电子保函费率合理化

目前电子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已在招投标领域有一定的应用,为投标企业解决了投标保证金方面的资金占用问题。

但因目前各家金融机构没有可靠的投标人历史投标行为数据,无法对不同投标人的违约风险进行判别,导致对投标人收取的担保服务都采用固定费率,使少部分违约风险高的投标人担保成本被分摊到大部分违约风险低的投标人身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部分投标人保函费率。

目前是否使用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主选择,而费率又是投标人的主要选择依据,若通过区块链汇聚共享投标人履约记录,分析不同投标人履约风险,为不同投标人提供不同担保费率,既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又可降低大部分投标人的使用成本促进投标保函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促进投标人重约定守信用,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促进投标企业金融服务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分散在各个交易中心,单纯地将数据汇聚至一个中心化的信息系统又存在数据被篡改风险(不可信),有价值的投标人交易行为数据无法安全可靠地汇聚、共享。

通过区块链技术汇聚多个交易中心投标人,历史投标、中标、违约、违规等行为记录为金融机构对投标人的在招投标细分行业的信用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解决中标企业融资问题

传统的企业贷款主要通过评估企业偿债能力:抵押物、审计过的报表、持续性盈利等有要求,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拿不出这些“证明”,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招投标活动中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

使用过去的方法已经走不通了,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唯有依靠新技术和新工具。

借助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汇聚多个交易中心一手业务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可信投标人画像。

一方面提金融机构高风控水平,挖掘优质投标企业,另一方面为投标企业降低贷款门槛,优化服务体验。

借鉴供应链金融模式,招标人是政府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具有很好信用的核心企业,中标人作为供应商获得的中标合同被金融机构认为是一种优质的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传统纸质模式下存在订单合同造假风险且流程烦琐,中心化系信息系统又需要运营方有极强的权威性。

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及难篡改特点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签署及后续金融服务环节都在区块链上实现,既解决数据可信问题又降低了整个系统对中心化权威机构的依赖。

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目前国内企业赊销盛行,中标人上游供应商的资金缺口大,招标人的信用只能传递到中标人(中标合同无法拆分、转让),上游供应商无法获得金融机构优质贷款。

若将中标合同转换为链上“通证”,“通证”可拆分,持有“通证”的中标人可将部分或全部的凭证支付给上游供应商,实现可贴现、可融资。

链上“通证”可由一级供应商拆分流转至二级(和多级)供应商,从而让核心企业信用传递至多级供应商。

因赊销导致的供应商资金短缺问题得到解决,改善了营商环境;通过区块链进行价值传递,融资周期极大缩短;降低供应商贷款成本,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或中间产品生产成本,并最终提高投标人的利润空间、间接的降低招标人的成本。

关于区块链,咱们可以想象成去中心化的管理形式以及技术处理方式。

我举个例子,你们家一共五口人,在如何安排工作以及处理家庭关系方面,一直都拿捏不好分寸。

于是,你们全家一起商量,干脆用投票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那么这种投票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叫做最初级的区块链。

去中心化,解决问题。

区块链可以有哪些应用场景呢?

事实上,我们很多家庭、很多组织,每天都在使用区块链管理形式

但,这种用于组织关系的区块链应用,并不能产生经济价值。

区块链在经济方面可以有哪些应用呢?

第一种,应用于税务存证、银行转账等

充分利用区块链的溯源功能,让所有的记录都可以随时调取查询

第二种,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使用区块链管理形式,可以更好的解决企业发展的问题,让企业能够发展得更快、赚钱更多。

总结:区块链的应用场景包括税务、银行转账等,也可以应用于企业经营。

区块链的特征是分布式记账、去中心化,但最终的目的是要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更加平等。

技术只有为人类价值服务才有意义,符合人类价值需求的技术才会发展起来,所以区块链符合人类对自由平等的追求,所以其成为主流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目前玩区块链噱头的很多,基本上都是用于发币。

目前新推出的ono,是一款去中心化,自由的全球性的社交平台。

由于去中心化,你的聊天通信信息都是点对点的,其余人不可看。

也就是说,你的一言一行不再像现在在微信、qq、脸书一样被记录在案并被随时查阅,让你摆脱监视困扰。

其实任何一个领域都可利用区块链技术,以前需要第三方确认传递的信息都可在上完成,并在多个节点进行确认,很难(几乎不可能)删改。

目前区块链还属于起步阶段,技术还不够成熟,但同时也是较佳的进入时间。

区块链是一项去中心化的技术,目前互联网所能覆盖的产品,区块链均可应用其中。

目前呼声较高的应用行业为金融行业。

已经落地的应用为商品溯源,阿里和京东已经在使用区块链技术,对所售的部分商品进行全程溯源,消费者可以对所购买的商品进行追踪溯源。数字广告行业的区块链应用也不在少数,由于数字广告的流量欺诈每年导致的损失高达数百亿美金,所以目前已经出现了基于数字广告的区块链应用项目,比如DCAD,就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广告应用,主要解决的是流量欺诈的问题

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日趋成熟,会在很多行业得到应用,打造一个基于技术信任的新型生态模式

区块链是什么

如果用非专业术语解释区块链,区块链就是一个存放数据的地方,只不过在区块链中存放的数据安全可靠还不用人管,所以在互联网这个数据爆炸,信息爆炸的地方,能有这么一个地方,将会是神仙宝地一般。

区块链能干什么

如果当你问道区块链能干什么的时候,不如说什么应用需要用到区块链。

前面说区块链是一个安全的地方,那么,但凡是互联网上需要安全地保护数据的地方都需要用到区块链技术。

例如:

因为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更好低保户数据,现在的互联网,数据就是价值就是财富,因此价值保护和价值传输是互联网今后发展的方向,而区块链技术恰好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如有不足,欢迎大家评论指正。

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参与交易的双方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也不需要第三方进行信任背书,只需要信任共同的算法就可以建立互信,直接交易。

它的特点就是去信任、去中心化,每个节点账本的毁坏对整个区块链没有影响,区块链运行点对点支付,没有一个可能会作弊的中心,安全性大大提高,整个交易网络从一个星型结构变成了点对点的P2P结构.

未来区块链会应用于很多领域,给人类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从数字货币到证券与金融合约、医疗、游戏、人工智能、智能合约、物联网、电子商务、文件储存等等领域都可以进行广泛应用。

一、云存储

这个是统计了目前互联网上云存储的数据量,google的数量最大,也就8000PB,那如果把互联网上大家的闲置的分享出来呢?

星光云通过星光链打造区块链数据计算和存储湖,总存储量未来目标为P(约157.2864亿G)。

这将是阿里云1500PB的10倍以上!也是扩建后世界上最大存储湖泰州存储中心的4倍多。

二、医疗方面

用区块链技术对个人医疗记录进行保存,也就保留了个人医疗的历史数据,未来看病或对自己的健康做规划时可直接调用历史数据。

这些数据有很强的隐私性,使用区块链技术也有助于保护患者隐私。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

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

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

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

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颠覆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

一个外贸网站建设基本的条件有哪些?

1、外贸建站公司如何选择在选择外贸建站公司的时候,主要是看该公司的技术水平、策划能力、设计能力、客户合作案例、优化能力、用户反馈等方面做个综合的判断。

2.外贸企业网站建设费用根据外贸企业的需求、功能及类型不一样,网站制作价格也是有所区别的。

(1)一般的中型的外贸企业网站制作费用在3500-6500元左右;(2)外贸响应式网站建设,价格是外贸企业网站制作的2倍;(3)外贸企业官网附带商城开发的话,均价在一万以上;。

(4)“S云智能云站”自助外贸建站系统的话,门槛低,性价比不错。

3.外贸企业网站建设需要多久外贸企业网站制作时间会根据不同的功能及内容有所不同,时间也会不同,一般的制作时间在一周至一个月左右。

4.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在外贸网站建设初期需要备案,一般需要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同时需要企业相关介绍、产品相关资料、客户合作案例等资料。

5.外贸企业网站建设的流程外贸企业网站建设的一般步骤如下:1、网站定位,功能,界面风格等;2、域名注册、购买虚拟主机、配置域名主机及调整程序开通网站3、网站制作(网站美工设计、前端制作、后端开发);4、网站测试、交付(彩旗信息外贸建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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