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的影响及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探讨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行情波动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价格波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市场行情波动便是主要因素之一。
了解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的影响,以及市场行情波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对于企业经营、投资决策、法律法规制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的影响
1. 供需关系影响
市场行情波动往往源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
当市场需求增加,供应减少时,价格往往会上涨;相反,当市场供应增加,需求减少时,价格则可能下跌。
这种供需关系的变化直接导致价格的波动。
2. 宏观经济政策影响
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都会对市场行情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价格。
例如,利率的调整会影响资金成本,从而影响投资需求,进而影响相关资产价格。
3. 市场竞争影响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可能会通过调整价格来争取优势。
这种竞争导致的价格波动也是市场行情波动的一种表现。
三、市场行情波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探讨
关于市场行情波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从法律和经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法律角度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通常被定义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从这一角度看,长期或剧烈的市场行情波动,若符合上述特征,可以被视为不可抗力。
对于短期或可预测的市场波动,一般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2. 经济角度
从经济角度看,市场行情波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正常现象。
虽然一些极端的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大多数市场波动是市场参与者可以预期和应对的。
因此,在经济领域,市场行情波动通常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四、不同领域中的实际情况分析
1. 企业经营领域
在企业经营领域,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的影响是日常经营中的常态。
虽然极端的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困难,但企业通常会通过调整战略、优化管理等方式来应对。
因此,在企业经营领域,虽然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具有重要影响,但一般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2. 投资领域
在投资领域,投资者需要根据市场行情波动来制定投资策略。
虽然剧烈的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带来投资风险,但投资者应当具备预测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因此,在投资领域,市场行情波动一般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3. 合同法领域
在合同法领域,判断市场行情波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需要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约定了因市场行情波动导致的违约情况,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若未明确约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五、结论
市场行情波动对价格具有重要影响,但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市场行情波动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对于极端的市场行情波动,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市场剧烈波动,可能符合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特征。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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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风险:整个市场系统性的风险,不管是那一只股票,都受此影响;非系统风险:1、管理风险;公司的管理出现的危机。
2、利率风险;央行宣布利率的调整通常会对一些金融工具带来影响。
3、汇率风险;货币之间的互换价格出现波动,对进出口企业产生影响。
4、 市场风险等。
如何理解《合同法解释》规定的情势变更
您好,情势变更,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情势发生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异常变动,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制度。
一、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一)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1. 须有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商业风险的情势异常变动的事实。
主要包括等价关系的严重破坏(如严重的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和合同目的不达(如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两种类型;2. 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
3. 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4. 情势变更是当事人于缔约时所不可预见的。
5. 情势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将显失公平。
(二)情势变更之适用条件的理解1. 须有不属于不可抗力又不属于商业风险的情势异常变动的事实。
“情势”即作为合同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情势变更”即合同基础或环境在客观上的异常变动。
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情势的变动应不属于不可抗力。
原因在于,如果合同成立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难以履行的,用不着适用情势变更制度。
(a)债务人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援用《合同法》第117条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b)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合同,一方给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情势的变动应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
原因在于,合同是当事人进行未来计划的工具,合同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对正常的商业风险予以分配。
正常的商业风险应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
(3)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情势之变动须达到异常的程度。
可分为两类:(a)等价关系的严重破坏(如严重的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
普通的货币贬值、原材料价格的一般波动、一般的市场供求变化都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因而不属于情势变更。
(b)能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势变动,如政府经济政策变动,提供劳务合同的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
对此,应做如下理解:(1)合同订立前已经发生的事件,原本就是双方订立合同时作为参照的合同基础,合同订立后,情势未曾发生过变更。
此时没有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余地,符合构成要件的,可以适用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等制度解决。
(2)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情势变更的,对当事人而言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并且,合同常常因为履行完毕而消灭;最后,如果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情势的异常变动也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3.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对此,应做如下理解:(1)如果情势的变更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则其发生表明该当事人具有过错,自应遭受其损失,没有特殊保护的必要,其不得主张情势变更。
该方当事人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情势变更的,迟延履行一方不得援用情势变更原则。
4.情势变更是当事人于缔约时所不可预见的。
这一要求的内涵是:预见的主体是因情势变更而遭受不利益的一方;预见的内容为情势变更发生的可能性;预见的时间为合同订立之时,预见的标准为主观标准(即以遭受不利一方当事人的实际预见能力为准)。
如果当事人于订约时能够预见情势变更,则表明他承担了该风险,不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5.情势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将显失公平。
其含义是,情势变更后,如果仍然依照原理的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将以牺牲一方的巨大利益为代价而使对方获得巨额利益。
6. 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必要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确需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必要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司法考试中如果涉及,就回答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及其法律效果 (一)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自不待言。
(二)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受有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享有“公平裁决权”,有权以下列方式直接干预合同关系。
1.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预期,或者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合同。
2. 合同目的可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合同。
(三)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受有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为,这是不可归责于他的。
股票基金的投资风险有哪些?
1、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赎回未知价风险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赎回未知价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数据,而对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开放日当日所发生的变化,投资者无法预知,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这种风险就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险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险是指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其中,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证券市场风险和经济周期波动风险等,债券投资风险主要指利率变动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风险和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基金的投资目标不同,其投资风险通常也不同。
收益型基金投资风险最低,成长型基金风险最高,平衡型基金居中。
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金品种。
3、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是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给对基金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是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5、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6、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是指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个股乃至整个行业板块的二级市场的走势。
7、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国债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8、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是指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9、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是指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