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防火墙作为网络安全的重要防线,其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在防火墙出现漏洞或故障需要修复时,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因素往往给企业和组织带来诸多困扰。
因此,如何评估并应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成为了确保网络安全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探讨三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应用,帮助企业和组织更好地应对防火墙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
二、不确定性因素概述
在评估防火墙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因素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漏洞的严重程度:不同漏洞对系统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修复时间也因此而异。
2. 防火墙系统的复杂性:复杂的防火墙系统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分析和修复漏洞。
3. 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病毒、恶意软件的攻击行为可能导致修复过程受到干扰。
4. 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修复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资源投入直接影响修复时长。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针对上述不确定性因素,企业和组织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评估方法:
1. 风险评估法
风险评估法是一种基于概率的评估方法,通过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量化分析,以评估防火墙修复时长。
这种方法主要通过对漏洞的严重性、系统复杂度、外部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估,得出一个大致的修复时长范围。
企业和组织可以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各类不确定性因素进行权重分配和量化打分,从而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修复时长预测。
应用风险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涵盖所有关键的不确定性因素。
(2)对各类因素进行合理的权重分配,以反映其对修复时长的影响程度。
(3)根据历史数据和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风险评估模型。
2. 历史数据分析法
历史数据分析法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过去类似漏洞的修复时长数据,来预测当前防火墙漏洞的修复时长。
这种方法主要依据历史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结果,结合当前的不确定性因素,得出一个相对可靠的修复时长预测。
企业和组织可以建立历史数据库,收集和分析各类漏洞的修复时长数据,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修复工作。
应用历史数据分析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历史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数据误差对预测结果的影响。
(2)根据当前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历史数据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
(3)不断更新历史数据库,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网络安全环境。
3. 专家评估法
专家评估法是一种基于专家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评估方法,通过邀请网络安全领域的专家对防火墙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得出一个相对可靠的预测结果。
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当前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修复时长进行评估。
应用专家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参与评估。
(2)确保专家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结合其他评估方法的结果,对专家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和补充。
四、结论
防火墙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因素给企业和组织带来诸多困扰,因此评估并应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至关重要。
本文介绍了风险评估法、历史数据分析法和专家评估法三种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企业和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以更好地应对防火墙修复时长的不确定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
企划的基本步骤和要素是什么?
系统分析是以一个系统内的基本问题,用系统的观点思维推理,在确定与不确定的条件下,探索可能采取的方案。
通过分析对比,动态修正,为达到预期目标选出满意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相结合,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整体效益与局部效益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为了寻求满意可行的方案,要集思广益,不断进行反馈,逐渐完善,因此,这本身也是一个“学习”过程。
可以将策划的程序基本定为六步:①明确目的;②收集开发信息;③制造创意;④定下制作方案及重点(编写策划书,演技设计);⑤答辩与动态修正;⑥实施总结、落入实处。
下面可以分而述之。
1. 目标明确如果没有目标,方案则无法开始;如果目的不明确,匆忙做出决策,就很可能导致失误。
目标是根据所要研究的问题来确定的,这就要进行问题分析,把问题的实质和范围准确地加以说明。
将问题明确地指出,就等于解决了问题的一半。
界定问题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在可能方面,要考虑客观环境是否允许以及本单位的条件是否可能。
当然,没有条件有时也可以创造条件,但创造条件也要有一定基础,条件不是随意可以创造出来的。
界定了问题后,便可以将目标具体化了。
2. 开发信息系统分析法步骤中有“收集资料”一项。
收集资料是从书报、政府出版物、企业档案、帐目、生产经营过程等等之中,获得大量的信息。
信息与材料、能源被誉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因此策划工作也必然要与社会有密切的信息交流。
信息开发的水平,决定着策划的水平;而信息开发的现代化和分析推理的科学化,是提高策划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从这个角度上讲,策划是“电脑+人脑”开发信息的过程。
对信息的开发,要强调两点:①开发工作要尽量现代化;②推理方法要科学化。
3. 产生创意有组织地创意是策划的核心。
策划与狭义的点子在形式上区别之一就在于组织意识。
组织意识就是要认识到,创意不只是仅仅依靠个人的“灵感”,而是一种可以组织,并需要组织的系统性工作。
对个人来说,创意者一般要具备以下11个条件;①动作要快,须有“即刻反应”的能力;②须有卓越的“图形感觉”;③须有丰富的“情报量”;④须有思路清晰的“系统概念”;⑤须有“战略构造”对未来或各种利益结构有强烈的控制力量;⑥须有“概念化”能力,能将所有相关信息归纳成一定的概念;⑦须有敏锐的“关联性”反应力,对人、产品、市场的关系要反应灵敏,并能综合起来分析;⑧须有丰富的想象力;⑨须有丰富的“感性”经验;⑩须有“多角度”的思考,并能采取系统概念和战略构造;⑾须有“同时进行多种工作”的能力,全线与支线同时并进,即使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也能妥善地处理工作。
4. 定下制作方案、重点这一步骤,相当于系统分析中的“可行方案”和“建立模型”两步。
经过创意,一般可形成多种概要性方案的框架,在此基础上制作方案,并编写策划书的概要和重点,同时进行“演技设计”。
5. 答辩与动态修正在将策划的基本方案定下来以后,一项策划案的纲要已经形成。
但是,对于每一个环节与细节来说,还需要进行更小哥的分析评价,以期在动态修正中达到更好的效果。
叼辩,是让别人进行评价,请专家审批各个环节的优劣;同时,也进行自我评价。
意见综合之后,将最终产生不同的三种结果——是、否、不完善。
当“是” 时候,我们便可进入最后一步实施总结了。
不同企划案的要素也不尽相同!
怎么分辨石榴石的好坏?
虽然见到石榴石一眼便能识别,但要确定是哪种石榴石却并非易事,原因是石榴石成分复杂,包含种类多。
石榴石是由二个系列、六个亚种组成的一个宝石系列,通用分子式是R3M2(SIO4)3,R代表二价元素(钙、镁、铁、锰),M为三价元素(铝、铁、铬),R与M的不同组合便形成了不同的石榴石亚种,有些石榴石甚至是不同组合的石榴石混合体。
虽然不同种的石榴石,颜色不同,折光率、比重和硬度也略有差异,但所有石榴石都是等晶系、单折射宝石,没有二色性和偏光性。
记住这共同特性对石榴石的鉴定很有用处。
常见宝石石榴石及特征颜色 :铁铝榴石,褐红色;镁铝榴石,红色;锰铝榴石,橙黄色;钙铝榴石,黄绿色;钙铁榴石,绿色;镁铁榴石,玫瑰红色及钙铬榴石,翠绿色。
作为一般的鉴赏者或顾客,是无需确定石榴石的具体种属的,只要了解它们确是石榴石即可。
市场上和石榴石相似的宝石并不多,主要有红宝石、红锆石、尖晶石、人工合成的钇铝榴石、钆镓榴石和玻璃仿制品等。
区分的方法是:红定石、红锆石都有二色性,红锆石还具强烈的双影,而石榴石无二性,因此易与石榴区分;尖晶石一般颜色较淡,详细鉴定要用仪器。
各色天然石榴石都有一些瑕疵或结晶包裹体(如针状金石,一些气液二相包裹体等),而Y . A . G. 、G . G . G.及玻璃则往往很干净,或有圆球状面包屑状气泡,在切尔西下呈强红色等。
实际上,对于某些特定的石榴石,它还可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如翠榴石(钙铁榴石的绿色变种)往往有“马尾状”的纤维包裹体,有经验者一眼便可看出。
鉴别关键 无多色性,往往有天然体。
石榴石的评估石榴石是一般宝石,但其中翠绿色、粒透明者亦是名贵品种。
评价石榴石最重要的是宝石的颜色,颜色要鲜艳纯正;其次是透明度要高, 这样加工好的宝石 才明亮出“火”;再次,瑕疵要少,款式要美;大小的因素对一般品种价值的影响则较小。
需要注意的是,石榴石中也有星光及猫眼宝石,如果色正,星线或眼线好,则是具较高价值的品种。
评价关键 色艳纯正晶莹透明,瑕疵少。
非流通股是谁持有的,怎么获得收益
什么是“非流通股”? 指尚未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
“非流通股”是对目前不能上市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统称。
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会法人股目前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但在非公开交易领域存在大量交换,客观上需要评估机构的介入,减少信息不对称。
非流通股具有其特殊性,应采取恰当的价值属性,以收益法为基础进行评估。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大量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并挂牌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中占据着较大比重的国有股、社会法人股(以下合称为“非流通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受现行证券法律法规的限制,尚未开放其自由流通。
但作为一项资产,其流动性存在限制后,必然给资产价值及其实现造成负面影响。
追求资产流动性是投资者的天性,资产交换的普遍性同样适用于非流通股,在债务抵偿、股权回购、股权变更等非公开交易领域存在的现实交易推动了价值评估需求,并要求评估业界作出积极回应。
最近,中国证监会等拟定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推行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非流通股对外资开放等措施,在非流通股份可流通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但这种“定向回购”、外资参股是典型的特殊交易,其中股权价格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
评估机构介入股权评估领域时,在暂无专业标准或具体指南的情况下如何正确把握评估对象的实质和特点,采取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以及如何解决评估操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是评估业界面临的新课题。
一、 非流通股价值评估的性质 股权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目前虽不能公开流通,但特殊条件下的交易仍然存在,如抵偿债务、股权回购、股东变更以及财产执行等,客观上催生了对股权评估的社会需求。
与普通资产相比,非流通股的评估存在较大区别。
股权价值往往与取得成本无关,并依赖于股份发行公司的未来发展能力。
非流通股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1.非流通性。
受现行法律限制,非流通股不得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即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
因此交易极不活跃,特定股权价值反映了个别公司未来收益能力,市场上交易价格信息不具有代表性或参照作用,从而限制了评估方法的选择空间。
2.信息不对称性。
与上市公司股权价值相关的信息复杂且具有预测性,要完全掌握和占有充分信息,无论对交易双方还是对评估师而言都是困难的。
但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占有水平又会存在差别,如大股东较其他市场主体占有更关键信息。
3、评估目的的专用性。
由于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非公开交易如抵偿债务、股权回购、外资参股等将是非流通股权交易的主要方式,价值评估主要基于特殊交易需要。
4、价值确定的预测性。
股权价值的确定主要依赖上市公司未来的收益信息,这些数据的取得方式基本上取决于预测结果,因而评估值必然具有预测性质。
5、影响因素的复合性。
严格地说,影响股权评估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上市公司质地、市场供求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国家政策走向、评估人员专业知识及个人判断等。
6、评估结果的风险性。
这一特征与上述各种特点相联系,同时也来自评估结果使用者的误解和社会期望差距等方面。
非流通股评估的性质和特点将影响到评估原则的修订、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人员的基本判断。
二、非流通股价值评估的对象 非流通股价值评估的直接对象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权,但股权是典型的虚拟资本,股票只是待估资产价值的载体而已,真正的评估对象则是上市公司未来的预期获利能力。
严格地说,股权持有者购入非流通股份不是投资一般意义上的有价证券,而是购买上市公司未来。
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相比,股权价值确定涉及的因素更多,也更具不确定性。
从市场交换角度看,非流通股权价值决定于股份发行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和股利政策。
它从两个方面对非流通股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一是通过股利分配形成的投资收益,它与股份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股利分配政策等因素有关;另一个是股份持有期间的持有收益(holding earnings),它与上市公司价值增值潜力、股份持有期间以及股份能否便利地实现交换等因素相关。
当然,持有非流通股份可能还有管理及控制方面的考虑,若这种控制对持有人经营带来某些优势或利益,最终也会增加该股权的价值。
非流通股价值评估实质上是评估人员基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特别是盈利能力而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一种专业判断。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与适用 股权评估应采用适合其特点的估价方法,考虑股权评估目的的特殊性,投资非流通股权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获得资产转让收益,而是在于获取各期分红派息或建立产业链条的上下游联系,因此非流通股价值与股权取得的历史成本存在较小关联性。
同时,非流通股也不存在具有可比意义的市场价格。
因此,按照资产评估的预期原则,收益现值法应该是股权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
在收益法下,股权评估的关键环节之一在于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
影响上市公司未来收益水平的因素大致包括: 1.上市公司现时财务状况与收益状况。
通过公司的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等各项财务指标来体现。
收益法关注的重点是未来的收益预期,但对历史资料的分析和研判,有助于观察公司经营走势及持续盈利能力,现实状况往往成为预测的基础。
而资产质量和获利能力相关指标如企业实现利润及利润率水平、股利分配政策及稳定性、企业资产质量和负债规模及构成等,实际上都应作为预测的基点。
2.公司所处行业及竞争位阶。
发行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基本走势决定了产业成长性和盈利水平的上限;竞争状况及发行公司在竞争中的位阶决定企业盈利可能性及规模,而公司产品类型、质量状况、成本优势又决定其竞争能力。
3.公司主要经营者的价值取向及管理能力。
公司主要经营者在价值取向的偏好决定他们是短期利益追逐者还是产业忠诚者,最终决定公司走势。
企业管理水平与高层管理人员素质,决定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4.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及预期发展能力。
考察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能力能够洞察公司未来适应性、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等趋势,在较长的时间跨度上分析公司销售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5.企业经营风险的来源及应对措施。
不同产业或产业不同环节的经营风险来源不尽相同,公司对风险主要来源的把握及应对措施是否恰当关系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稳定性。
6.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及其调整将从根本上改变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态势及盈利水平。
因此,公司产业定位及调整对未来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可以认为,盈利预测只是股权价值评估的基础性工作。
股权价值的最终确定还要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资本市场发育及证券法律规定。
由于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与流通股的价格存在较大悬殊,而非流通股价格受政策因素的影响,并制约非流通股价值的实现。
事实上,许多投资者之所以购买法人股就是出于对法人股未来可能流通的一种良好预期。
2.非流通股市场规模及供求状况。
非流通股“盘子”大小、投资者购买欲望或心理预期对价值判断产生相应影响。
3.特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及稳定性。
当股份不能自由流通时,投资回报主要渠道是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历史上分红派息水平及连续性就成为股权价值衡量的重要砝码。
4.交易方式或交易条件。
非流通股交易方式具有特殊性,交易条件也不完全相同,如拍卖、定向回购、协议转让等,不同交易方式及条件下的股权价值可能会有所不同。
应该说明,运用收益法有一定前提条件,即发行企业经营历史资料完整、轨迹清晰且未来发展可以合理地判断,并假设未来收益以现有条件为基础按照一定逻辑或规律发展,实质上是趋势外推。
在经济环境稳定、公司运行正常时可以适用,但在当今剧变的环境中,这种假设通常难以成立,按照这种思路推导出来的结果可能严重背离股权内在价值。
因此,实务操作中必须采用某些替代方法: (1)重置成本法。
当发行公司利润水平无规律地剧烈起伏,对该股权发行公司未来收益趋势的预测就缺乏合理基础,分析模型的建立也存在较大困难;极端的情况如企业长期巨额亏损,这时股权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现值法。
当待估股权仅占发行公司股份总额的较小比例时,股权投资收益实现的基本方式建立在股权发行公司实现净收益后进行利润分配的基础上,则可视同直接股权投资处理。
此时,应考虑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股权价值。
(2)“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法”。
若不能按照收益法进行评估,也不能运用上述成本法进行合理估计,则可以根据股权价值与发行公司每股净资产之间的联系确定评估值。
每股净资产反映股东享有的权益,与股权价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但作为一种替代性方法,不能简单地按每股净资产确定股权价值。
如果以发行公司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潜力、盈利能力等因素进行必要调整,应该能够合理地估计股权价值。
四、非流通股价值评估中的几点建议 1、评估原则及其评估假设的修订。
在非流通股评估时,应对评估原则或假设进行必要修订。
(1)持续经营假设的修订。
因为非流通股是不公开流通的,价值评估应以当前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为基础,合理地假定购受人以继续持有为目的,投资价值取决于上市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和股利政策,而不是以公开市场交换为目的;(2)公开市场假设的修订。
非流通股不能公开流通,股权让渡通常以特定的交易主体为对象,如债权人、发行该股份的上市公司以及少数以控股或参股为目的的机构或集团投资人等;(3)公开竞争原则的修订。
竞争也是不充分的,或者说是有限竞争。
2.统一评估规范与操作指南。
目前,股权特别是非流通股权的评估规范有待建立,尽管有关部门对非流通股的交易从不同角度明确要求进行评估,但相关规定不具有操作性,而行业标准又未出台,从而造成实际作业时依据不足;依赖个人经验和判断,又会受主观因素的较大影响,并导致评估结果的非客观性。
因此,尽快出台有关评估准则和指南应是当务之急。
3.非流通股价值评估的风险来源及控制。
在现有价值类型约束下,非流通股权价值评估存在较大的职业风险,并源自客户、市场和评估师自身各方面。
客户(委托人)提供信息的欠完整和故意隐瞒重要细节,有可能导致评估师的误判;非流通股权评估的基本目的在于交易,估值结果要通过现实市场检验,虽然评估值的实现与现实交易条件和方式等因素有关,但估值误差过于悬殊,同样会影响评估机构的信誉,评估结论的公允性就会受到质疑。
从风险控制角度,内部风险控制可以通过提高执业水平、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程序得以实现;而外部风险的控制唯一有效的途径是在委托环节明确责任,并特别说明评估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区别,同时为防止滥用评估结论,应对评估结果的使用作出必要限制。
4.信息采集的矛盾与协调。
股权评估实际上是资本金评估,评估范围已不限于股权持有人的资产,而是要覆盖到股份发行公司,通过对上市公司整体价值评估,按照股权比例确定待估股权价值。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思路可能受制于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程度及其配合情况。
由于股份发行公司在评估委托中,不存在自身的直接利益和需求,缺乏积极、诚实配合的动力。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这些公开信息就成为评估所依赖的主要信息来源。
但是,价值评估仅仅依靠这些信息是不够的,特别是某些非财务信息是价值判断的重要基础,完全依赖公开信息可能不足以支持对发行公司的全面评价。
同时,单个持有人的股权比例低,对股权发行公司难以构成影响,评估机构一般不能在上市公司进行实地勘察、收集评估必需的基础资料,从而使评估过程存在较大局限性。
因此,评估机构必须充分考虑这种情况及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1)通过协调,取得上市公司的密切配合;(2)若能够公开或间接获得相关信息,应在约定书中明确信息提供责任;(3)预计在协议框架下难以收集完整资料,应拒绝委托,以避免承担过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