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房地产市场、艺术品市场或其他任何涉及价值评估的领域,准确的估价是至关重要的。
影响估价的因素众多且复杂,涉及经济、社会、法律、物理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对估价因素进行深度剖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因素的内涵及其对估价的影响。
二、房地产估价因素
1.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是房地产估价中的首要因素。
它涵盖了地段、交通便捷性、周边设施等多个方面。
好的地理位置意味着更高的生活便利性、更好的基础设施和更高的投资潜力,因此,地理位置优越的房地产价值更高。
2. 物业状况
物业状况包括建筑物的物理条件、年龄、保养程度等。
新的、保养良好的、设计合理的建筑物通常价值更高。
建筑物的功能性和适应性也影响其价值。
3. 市场供需
市场供需关系是影响房地产价值的经济因素。
当需求大于供应时,房地产价格上涨;当供应大于需求时,房地产价格下跌。
估价师需要考虑当地市场的供需状况以确定房地产的适当价值。
三、艺术品估价因素
1. 稀缺性
艺术品的稀缺性对其价值有重大影响。
独特的、限量版的艺术品通常价值更高,因为它们的供应有限,而需求可能很高。
2. 艺术家声誉
艺术家的声誉和知名度对其作品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
知名艺术家的作品往往价值更高,因为他们的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市场认可度。
3. 艺术品的保存状况
艺术品的保存状况对其价值有很大影响。
保存完好、未经修复或改动过的艺术品通常价值更高。
艺术品的制作年代、工艺和材料等也影响其价值。
四、其他估价因素
1.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如经济状况、通货膨胀、利率等都会影响资产的价值。
例如,在经济发展繁荣时期,资产价值往往上升;而在经济衰退时期,则可能下降。
2. 法律和政策因素
法律和政策因素如产权法、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等也会影响资产的价值。
例如,一项新的城市规划政策可能会改变某地区的未来发展潜力,从而影响房地产价值。
3. 社会和文化因素
社会和文化因素如人口结构、生活方式变化、时尚趋势等也会影响资产价值。
例如,一种新的时尚趋势可能会使某种艺术品的价值上升,因为人们愿意为其支付更高的价格。
五、结论
估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种因素。
准确理解这些因素及其如何影响价值是进行有效估价的关键。
本文所述的地理位置、物业状况、市场供需、稀缺性、艺术家声誉、艺术品的保存状况、经济因素、法律和政策因素以及社会和文化因素等都是影响估价的重要因素。
在进行估价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得出准确、合理的价值评估。
六、建议与展望
对于未来的研究和实践,建议继续关注全球和本地经济、政策和社会文化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大数据的应用,我们可以利用更多数据和先进的分析工具来更准确地评估资产价值。
随着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提高,未来估价因素中可能包含更多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相关的内容。
估价因素的深度剖析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环境。
房屋评估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的售价评估,目前一般参考市场价。
评估过程中,从大的方面来说,会综合考虑房子所处的地段、周边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等;小的方面,则要看楼层、户型、朝向、通风采光等。
另外,旧房主要视楼层和户型而定;新建小区则要勘察容积率、规模、间距和相关的休闲场所等。
评估工作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完成。
房地产抵押估价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各类房地产抵押估价活动。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房地产抵押估价,是指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第四条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本意见所称抵押房地产,包括拟抵押房地产和已抵押房地产。
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第五条房地产抵押估价应当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人员与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的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具备相关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房地产市场分析能力。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房地产抵押估价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勤勉尽责,了解抵押房地产的法定优先受偿权利等情况;必要时,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核查。
第九条房地产抵押估价目的,应当表述为“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第十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时点,原则上为完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之日,但估价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估价时点不是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应当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并在估价报告中提醒估价报告使用者注意。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不应作为抵押估价对象。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全面、详细地界定估价对象的范围和在估价时点的法定用途、实际用途以及区位、实物、权益状况。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师了解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是否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利等情况的,房地产抵押相关当事人应当协助。
法定优先受偿权利等情况的书面查询资料和调查记录,应当作为估价报告的附件。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将估价对象现状与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全面、细致地了解估价对象,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能够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内部状况和周围环境、景观的照片。
内外部状况照片应当作为估价报告的附件。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拍摄内外部状况照片的,应当在估价报告中予以披露。
实地查勘记录应当作为估价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房地产估价师作出估价相关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处置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市场价值,不低估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在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时,不应选取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并应当对可比实例进行必要的实地查勘。
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不应高估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有关费税和利润,不应低估折旧。
在运用收益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收入或者低估运营费用,选取的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不应偏低。
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不应低估开发成本、有关费税和利润。
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已公布报酬率、资本化率、利润率等估价参数值的,应当优先选用;不选用的,应当在估价报告中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评估其抵押价值:
(一)直接评估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下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假设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下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价款。
选择上述方式评估抵押价值,均应当在估价报告中注明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款的数额。
该数额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测算;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参照类似房地产已缴纳的标准估算。
第十七条评估在建工程的抵押价值时,在建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出具在估价时点是否存在拖欠建筑工程价款的书面说明;存在拖欠建筑工程价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拖欠的数额。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师知悉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的,应当在估价报告中披露已抵押及其担保的债权情况。
第十九条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滥用假设和限制条件,应当针对房地产抵押估价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估价报告中合理且有依据地明确相关假设和限制条件。
已作为假设和限制条件,对估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应当在估价报告中予以披露,并说明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确定估价对象的抵押价值,并分别说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以及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各项法定优先受偿款。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向估价报告使用者作如下提示:
(一)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在抵押期间可能产生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关注点;
(三)合理使用评估价值;
(四)定期或者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快时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再评估。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抵押估价应当关注房地产抵押价值未来下跌的风险,对预期可能导致房地产抵押价值下跌的因素予以分析和说明。
在评估续贷房地产的抵押价值时,应当对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的变化予以充分考虑和说明。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包括估价对象的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房地产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变现能力分析应当包括抵押房地产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假定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与评估的市场价值的差异程度,变现的时间长短以及费用、税金的种类、数额和清偿顺序。
第二十五条在处置房地产时,应当评估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同时给出快速变现价值意见及其理由。
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名称,应当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二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二十八条在房地产抵押估价活动中,本意见未作规定的事宜,应当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意见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意见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怎样评估店铺的价值?
开店的三大因素第一, 所处的位置是否有吸引力。
包括店铺地理环境好坏;交通条件是否方便顾客;周围设施是否对店铺是否有利;服务区域的人口情况;目标顾客的收入水准、消费意识及品位等。
1、店铺地理环境的好坏有两种含义:一是周围的卫生状况。
美容院不能开在公厕、垃圾堆、臭水沟等怪味溢发的地方附近。
也不要店外尘土飞扬,人声鼎沸。
二是指店铺外所处位置的繁华程度。
一般讲,店铺若处在商业区或人口密度高的地区或同行业集中的街上,这类开店环境具有比较大的优势。
2、交通条件是否便利。
顾客到店后停车是否方便,从其他地段到店里乘车是否方便。
交通条件方便与否对店铺的销售和经营有很大影响。
3、周围设施对店铺是否有利:有的店虽开在干道旁边,但干道两边的栅栏却使生意大受影响。
因此,选择邻街铺面时要充分注意这点。
如何选择呢?典型的街道有两种:一种是只有车道和人行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开车人的视线很自然的能扫到街两边的铺面;行人在街边行走,很自然地进入店铺,这种街道立店比较好。
但街道宽度若超过30米,则位置又将打折扣,街道太宽有时反而不聚人气。
据调查研究,街道为25米宽,最易形成人气和顾客潮。
另一种典型街道:车道、自行车和人行道分别被隔开,其实这是一种封闭的交通,选择这种位置开店不太好。
4、服务区域人口情况:一般情况开店位置附近人口越多、越密集越好。
目前,大中城市都相对集中形成了各种区域,如商业区、旅游区、高校区等,在不同区域开店应注意分析这种情况。
5、目标顾客收入水准:在富人聚集的地段开设美容院便是瞅准了目标顾客高收入这一特点。
城市周边建设的各种商业别墅或有档次的小区都是富人聚集的地方。
有必要说明的是,美容是做富人生意的,而不是穷人。
有三岔路口、拐角的位置一般为好位置,坡路上、偏僻角落、楼层高的地方位置较次。
影响开店位置的因素很多,因素也千差万别,为什么有的偏僻小巷生意年年兴隆,而有的繁华地段的店铺却经营艰难,所以,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位置的好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生意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店铺位置,与店铺的经营方式、服务、形象均有密切关系。
认识清楚所在位置的优势与劣势,扬长避短才是关键。
第二, 商品组合、包装、搭配、摆设、价位等是否有吸引力。
第三, 店铺卖场面积、广告诉求及顾客服务都会影响店铺生意。
经营目的
高防物理机,高防云服务器联系电话:13943842618















